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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: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檢查院 發布日期: 2021-07-01 失效/廢止日期:
發布文號:浙應急〔2021〕75號 實施日期: 2021-07-01 狀 態: 現行 備 注:
各市、縣(市、區)應急管理局、公安局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∶?
為進一步健全安全生 產行政執法 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,?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,保障人民群眾 生命財產 安全和?社會穩定,浙江省應急管理廳、浙江省公安廳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、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制定了《浙江省安全生 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》,現予以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?
相關附件:
浙應急〔2021〕75號,四部門聯合發文(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實施辦法).pdf